http://vinshar.blogspot.com/2008/02/blog-post_7116.html
致鍾欣桐小姐:
你好。
長達兩星期的風波中,你的真正感受我不得而知,不過這件事令你在國際間的知名度大增,這點相信你也同意吧。
今日,你終於現身,美其名為事件解畫......
在記者會中,你說,你覺得以前所做的事很傻很天真......
你說,你對你的所作所為對社會既影響感到好抱歉......
不過,在我看來,你那一分鍾多的回應不止十分「行貨」,而且跟陳冠希的「道歉」視頻一樣,道歉誠意欠奉。
鍾欣桐小姐,如果在你眼中,這些相片中自然流露出一副狀甚享受、沈醉於性愛歡愉的表情,只是你「很傻很天真」下的產物的話,你第一時間要做的事不是這樣交「行貨」,而是親身向那些被香港警方「祭旗」的「替死鬼」見面,並且向他們致以深切及真誠的道歉。不是嗎?就是因為你的經理人的一句「移花接木」,一個因為將你「很傻很天真」下的樣子與人共享,被拘留八星期,連年也過不了;一個因為管有六張那些「很傻很天真」下的產物而成為「奇拿」的代罪羔羊,雖然可以保釋外出,但已惹上官非。鍾欣桐小姐,既然你覺得你的行為如「很傻很天真」般不值一哂,請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鍾亦天,以及親自拜訪史可雋,而非仍舊關在保護圈內逃避。
另外,鍾欣桐小姐,如果你有誠意道歉的話,那請你為你的虛偽公開道歉吧:曾經,你「斬釘截鐵」地公開與陳冠希「劃清界線」;曾經,你信誓旦旦說不會愚蠢地被人拍下裸照;曾經,你公開呼籲學生拒絕婚前性行為;啊,當然還有在so-called「偷拍更衣」風波時,你眼淚汪汪地訴說自己是小朋友的偶像,又說自己因為更衣照不知機如何面對小朋友(還記得當時「終日以淚洗面」的你,雙眼卻沒有一絲紅筋)......原來,以上所有的一言一行也只是你騙取他人金錢、支持,甚至同情心的手段,而真實的你卻跟你表面上的言行南轅北轍。鍾欣桐小姐,如果你真的懂得甚麼叫「羞恥」的話,你不是應該正面面對所有被你騙過的人作起碼一、兩句道歉嗎?為何你只一句「對社會既影響感到好抱歉」作草草交差,轉頭又厚顏地「多謝粉絲的支持」?
啊,對了,自從全香港,甚至全世界的人都有機會見識你的「很傻很天真」後,香港警方如臨大敵,辦案速度及認真程度還遠遠高於捉拿其他通緝犯。為了那些「很傻很天真」下的產物,香港警方「一哥」也將律政司及淫審處「架空」,為警方的行動自行「釋法」。又為了將「釋法」一事淡化,有人又自創「朋友理論」,將警方的行動以至其法理依據的合理性愈描愈黑。如此這般將香港市民對香港警方的信任度,以至香港警方在執法的公信力弄得蕩然無存,雖然這不全是你一個人的責任,但不代表你一丁點責任也沒有吧。如果你自問自己的行為對社會的影響感到有責任,那破壞「香港百年基石」這個責任,你敢負嗎?你有能力負嗎?
當然,你在記者會只要露露面,說幾句「肺腑之言」,又可以試圖繼續騙取支持者金錢與同情。不過,如果你的立心真的如此,套用龍應台女士的說話,你不過是我唾棄的對象而已,不必嚇我。
一位只會在有空時才會在部落格中「亂嗡廿四」的shisa上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唔知post係邊...::3 句句一針見血...正